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现面向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开征集2026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及2025年度见习单位新年度岗位计划,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单位,请准备相关资料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1.全县范围内能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依法注册成立、社会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又能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期限,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人•月);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样表见附件)
1.单位简介;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
5.健全可行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6.见习单位承诺书;
7.帮带老师花名册及单位参保证明;
注:2025年度见习单位只需要提交序号4、7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光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光山县司马光文化艺术中心)。
三、其他相关事宜
就业见习岗位的征集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2月28日截止。经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和审批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就业补助资金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联系地址:光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376-8899882
光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